孟丽君律师当选北京市律师协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专业委员会委员
阅读:3603次 更新时间:2020-03-07
当前,律师在处置不良资产法律业务中遇到很多困难,由于上位法缺失、强制性规定缺位,律师在处置行为合规性判断方面难以发表意见。律师界普遍认为,监管政策中规定的律师费管理内容未合理体现市场化原则,导致法律服务需求与报酬不匹配,服务质量受影响,削弱相互信任和满意度,不利于促进资产管理公司和律师间的合作,对鼓励竞争、推动律师业务质量提高、防止和控制律师间不正当竞争也非常不利。
根据这一新业务领域发展和规范的需要,北京市律师协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专业委员会已在进行《律师从事金融不良资产尽职调查业务执业规范》和《律师参与金融不良资产大宗交易法律业务执业规范》的论证和起草工作,会涉及律师从事金融不良资产尽职调查业务的原则要求、重要业务规则和操作方法、执业风险控制;同时也将对律师参与金融不良资产大宗交易,从法律业务角度对法定交易形式(招投标、拍卖)的程序进行适应性提示,对主要交易方式的法律业务惯例加以归纳和总结,特别是针对创新业务借鉴国外经验,制定出指导性的业务原则、概要式的业务要点要求、推荐类的业务模式和简要操作流程。指导思想就是从业务规范角度提示律师执业风险、明确业界公认的原则要求和业务标准、尝试业务经验总结与交流。